1、防火:活性炭具有可燃性,曾列入2002版危險化學品名錄,屬自燃物品。
2、運輸與裝卸:活性炭在運輸過程中,不得用鐵鉤拖拽,應防止與堅硬物質(zhì)混裝,不可強烈振動、磨擦、踩、砸,嚴禁拋擲,應輕裝輕卸,以減少炭粒破碎,影響使用。

3、嚴禁水浸:活性炭屬于多孔性吸附類物質(zhì),所以在運輸、儲存和使用過程中,都要完全防止水浸,因水浸后,水填充了活性孔隙,減少了活性炭比表面與氣體的直接接觸,嚴重影響使用效果。
4、儲存:應儲存于陰涼干燥、盡可能防火的建筑內(nèi),防止內(nèi)外包裝袋破裂,防止受潮和吸附空氣中其它物質(zhì),影響使用效果。嚴禁與有毒有害氣體或易揮發(fā)物質(zhì)混放,存放要遠離污染源。不可與氧化劑混放;貯放處禁止明火,火花和吸煙。
5、防止焦油類物質(zhì):在使用過程中,應禁止焦油類粘稠物質(zhì)進入活性炭床,以免堵塞活性炭孔隙或遮蓋了活性炭展開表面,使氣體不能與活性炭展開表面接觸,失去應用效果,如氣體中含有此類物質(zhì),應在氣體進入活性炭床前進行清除(*有除焦設備)以達到好的應用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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